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未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的,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yè)能力測試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一般不超過綜合成績的15%。

個別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者面試成績應達到其所在面試考官小組使用同一套面試題本面試的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或者招錄機關在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免責聲明:本頁面所整理內容均來源于網友提供或網絡搜集,由本站編輯整理,僅供個人研究、交流學習使用。 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