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湖北公務員考試科目

報考面向村(社區(qū))干部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職位的,只進行《綜合知識測試》一科考試。其他職位均須參加《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職位單獨命制《申論》題本。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yè)科目考試。筆試有關要求詳見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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