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招錄公告【7080人】
點擊查看:2016年湖南省公務員考試信息匯總
九、公示與錄用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招錄機關要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
(二)公示
按照管理權限,招錄機關對擬錄用人員在省、市州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招考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從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主任中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還應在其所在的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村(社區(qū))分別進行公示。
(三)錄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一年;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
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錄計劃空缺,不進行遞補。
十、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請選擇公務員考試錄用官方網站查看公告及相關信息。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人事考試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需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考試錄用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guī),不隨意放棄。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將根據修改后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面試后放棄的人員,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庫;對錄用(備案)后放棄的人員,2年內不得報考湖南省公務員。
十一、招考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干部一處、公務員管理辦公室(負責解答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黨群系統(tǒng)參照管理機關單位考錄政策,選調生考錄政策,從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社區(qū)主任考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政策) 0731-82689102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負責解答行政機關、行政系統(tǒng)參照管理單位考錄政策)0731-82217349 82219372
(二)報名考務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領導干部考試與測評中心網絡部(負責法院系統(tǒng)、檢察院系統(tǒng)考務工作) 0731-82218504
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一部 0731-85063791、84688383
(三)技術服務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領導干部考試與測評中心 0731-82218504
省人事考試院信息技術部 0731-85063794
(四)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電話:
詳見《市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電話表》(附件8)。
十二、本次招考政策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7,考試大綱.doc
中 共 湖 南 省 委 組 織 部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湖 南 省 公 務 員 局
2016年3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